安徽省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7-05-04   动态浏览次数:108

一、特殊疾病种类

    1、原发性子宫颈癌

    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3、原发性子宫内膜

    4、绒毛膜癌

    5、原发性乳腺癌

    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

    7、原发性子宫内瘤

    8、原发性卵巢癌


二、互助费缴纳标准

    本计划互助费的标准为每份36元,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两份该计划,且同一单位职工参加份数应一致。对参加本计划并按照规定已经领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内交纳互助费继续参加本计划将不再受下款90天期限的限制。


三、互助金的确定

    (一)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30天后90天内(含有本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责任终止。

    (二)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次)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对应的一种或者多种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待遇,保障责任终止。

    (三)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次)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1、领取一万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

    2、患有上述8类疾病并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治疗时间,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住院时间不满一个月(30天)的可以按照每份400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患有上述8类疾病多次住院治疗的,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住院时间的计算按照治疗医院出具的入院、出院记录为准。

    3、患有上述8类疾病并首次住院治疗,可以一次性领取每份2000元的康复休养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