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教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1-04-28   动态浏览次数:170



一、报销政策

在医疗保险范围内,在六安市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的职工免费生育。目前免费生育定点服务机构包括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二院、六安市四院、六安市世立医院、开发区医院、六安市妇幼保健院和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经批准的职工在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定额报销标准为:六安市统筹区内一级医院平产补助标准1600元,剖宫产3200元;二级医院平产补助标准2000元,剖宫产4000元;三级医院平产补助标准2500元,剖宫产5000元。六安市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平产补助标准1600元,剖宫产3200元。

二、报销流程

(一)登记

职工须在怀孕3个月内(领取生育登记证后)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15日持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生育登记证复印件、《六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一式二份)、计划生育证明或介绍信(计划生育手术需用)到六安市医保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二)定点服务机构就诊

职工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六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携带计划生育证明或介绍信,到其选定的定点服务机构就诊刷卡。

(三)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审批

职工在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其住院或手术前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六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和《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到六安市医保局窗口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职工须在生产后30天内持出院小结、发票、收费清单、病历、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施行剖宫产手术的,还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手术指征证明材料)等到六安市医保局窗口办理费用报销手续,逾期六安市医保局不予办理。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金申领

男职工配偶若无工作无收入,可填写《六安市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并携带相关材料于产假期内(158天内)到六安市医保局窗口办理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生育补助金标准按女职工非定点服务机构平产、剖腹产对应标准的50%报销,逾期六安市医保局不予办理。

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已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六安市医保局按照上述标准补给差额。

三、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六安市医保局窗口(六安市佛子岭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六安市医保局电话:0564-3376078/3376131

人事处/工会电话:0564-3305071/3306900

附件1:六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doc

附件2: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doc

附件3:六安市直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doc

  


                                           人事处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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