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体活动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2-09-30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根据巡视、审计、上级督查及《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现对工会文体活动经费报销做如下统一要求。

一、工会(含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在校内活动一律不得报销工作餐(含盒饭);在六安城区原则上不得报销工作餐(含盒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报销盒饭。

二、工会(含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校内活动除排球、篮球、足球集体项目外,其它项目的文体活动一律不得购置、报销服装费用;集体项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每人每年限购一次(标准为每次每人不超过300元);组对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比赛按皖工发[2021]41号文件执行。

三、校内活动不得向本校工会会员支付裁判费、评审费。

四、本通知从2022101日起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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