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安徽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4-01-03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分会:

为做好《2023年安徽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为 “我为职工办实事”服务职工具体举措,现进入落实阶段,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请各分工会指导已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按照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确保申报及时、材料齐全、准确;建议:各分工会要主动提醒住院职工、做到应报尽报。

职工本人准备的申请材料:

1、补助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住院当天记入住院天数中,出院当天不记入住院天数中);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结算单(使用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及原件(红色印章)电子扫描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4、出院小结、发票的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原件扫描,红色印章)。

备注: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医保目录外、门诊就医及工伤、生育、职业病等医疗费用,不记入个人自付范围,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助。

联系人:汪梅   电话:0564—3306900  18919790068

邮  箱:786665658@qq.com

 附件4、2023年最新--补助申请表.docx

例表--医疗结算单.jpg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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