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六安市慈善协会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自主自愿
三、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于2025年1月15日结束。
四、捐赠标准与捐赠方式
建议标准:根据我校实际,在职教职工原则上按照以下捐赠标准:厅级、正高职称人员捐300元;处级、副高职称人员捐200元;科级、中级职称人员捐100元;其他人员捐50元,多捐不限。
五、捐赠管理与捐赠用途
管理:对捐赠资金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审计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慈善一日捐”资金。
用途:捐款用于救助六安市和我校贫困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师生大病救助等。
六、组织实施
各二级分工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捐赠活动,财务处负责捐款接收。工会负责全校教职工捐款登记造册、公示,纪委办对此次捐赠活动进行纪律监督。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大爱之心,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接收,并填写捐款明细表,做好捐赠登记工作。各二级分工会于1月15日下午4:00前将教职工捐赠款交至财务处,同时填报《捐款情况汇总表》。《捐款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工会留存,同时发电子版至工会邮箱786665658@qq.com。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捐赠情况。
校 工 会
2025年1月10日